全院各系部、各处室:
为规范我院综合楼多媒体报告厅的管理,经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凡需要使用报告厅的团体、个人,应先到后勤处办公室进行登记。
二、登记者必须为学院在职人员(教师、处室人员、辅导员等),不得是学生、校外人员。
三、上课使用报告厅的须由任课教师登记,团体、班级活动使用的须由团体负责人或辅导员登记。
四、申请使用的阶梯教室原则上不得是第一报告厅。
五、当报告厅使用完毕后,使用者要负责关闭总电源,门窗等,如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使用者和登记者共同承担。
后勤处
2017年9月18日